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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四五”首批校级规划教材遴选暨国家规划教材推荐项目
发布者:马知瑶  发布日期:2021-12-15 查看:1094 次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关于开展“十四五”首批校级规划教材遴选暨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教学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“十四五”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21〕)的文件要求,现就组织开展“十四五”首批校级规划教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版、再版、重印(以版权页信息为准)的高等职业学校(含高职本科,下同)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。教材应在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,包括纸质教材、数字教材等,不含习题集、作业册、教师用书、教辅用书等。
(二)重点申报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(2021年)》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;服务现代农业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,服务农林、地质、矿产、水利等艰苦行业,服务家政、养老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,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。
(三)统筹申报“岗课赛证”综合育人教材,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,艺术类、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,特殊职业教育教材;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。
(四)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、专业课程教材,军事课程教材,不参与本次申报。
(五)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(职业教育类)原则上纳入“十四五”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,无需申报。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“十三五”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,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,复核通过的纳入“十四五”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(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),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,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。
二、申报限额
(一)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、《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职成〔2019〕13号)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。
(二)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教材最多报1种。
(三)同一课程的教材,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。
(四)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(如上、中、下册,教材+非独立实训教材等)视为1种。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(如 听、说、读、写)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(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),视为1种。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,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。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“十四五”首批校级规划教材申报表》(具体见《通知》附件1)。
(二)教材编写/责任编辑人员/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(请根据校内、校外人员填写不同格式政审表)、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、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。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、评奖活动的,可一并提交鉴定、验收等相关材料。(具体见《通知》附件1)
(三)推荐教材(一本或一套),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(一份)。
(四)各申报人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,在网评系统中填写链接网址,确保网页开通可正常访问。
(五)上传平台材料应完整、真实、规范,并加盖公章。
(六)各二级教学单位完成《“十四五”首批校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》填报,并加盖公章提交至教务处。(具体见《通知》附件2)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人应为教材第一主编,于12月17日12:00前通过项目评审平台http://zjtongji.kypt.chaoxing.com(用户名和密码同超星学习通登录账密)进行项目申报,并于12月17日前将纸质教材(或数字教材光盘、U盘形式)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,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。
(二)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择优遴选校级规划教材并按照上级要求推荐国家规划教材。
(三)同一种教材申报国家规划教材时,各申报者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行指委、教指委申报时只能选择其一。因此本次申报过程中,应于平台中明确申报渠道。
(四)联系方式∶
联系人∶周超 办公室:行政楼304 联系电话:83863032
材料提交时间:
2021-12-15至2021-12-17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:
规划教材遴选项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