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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高职教育“十四五”教学改革项目——学校招标项目
发布者:陆富城    发布日期:2023-06-19    查看:1313  次

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
校属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职教育“十四五”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3〕169号)(附件1)文件精神,为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,切实发挥教育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地位,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高职教育“十四五”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范围

1.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两批立项,今年组织开展第一批项目立项工作,采用“名额分配到校、学校遴选报备、省厅确认公布”的方式,我校可立项11项,分为两类,第一类学校招标项目5项,第二类开放申报项目6项。

1)学校招标项目,项目选题名称见附件6。

2)开放申报项目。研究项目应结合我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,积极在专业人才培养和课堂教学、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、实训实践指导和实习管理、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、学业评价和招生考试、技能培训竞赛和素质养成、教学能力提升和教师团队建设、国际化人才培养和教学合作、劳动教育美育和身心健康教育,以及推进产教融合和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。

2.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已分两批单独立项,本次可不再立项。

二、申请人条件

1.项目的主持人应是我校教职员工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为丰富的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学管理、实践教学的经验,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工作。

2.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应组建好研究团队,优先考虑以专业群、专业、课程团队、专业部(教研室)或实验实训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为成员主体的申报。

3.项目主持人限 1 人,参与人不同时参与本校 2 个以上项目。研究周期内一般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。同一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本次不申报;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申报;“十三五”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“不通过”或“暂缓结题”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。

三、推荐限额

各部门、各单位自行组织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,把控项目申报质量,推荐数量不超过限额(附件4)。各职能部门申报的项目须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符合申报范围的“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储备库”项目,即2021、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,可申报本教学改革项目,优先推荐立项。项目按照如期结题项目、正常在研项目、延期结题项目分别赋分。

2.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,时间从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正式发文立项时算起,资助经费1.5万元。

五、工作安排

1.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,于6月22日前通过项目评审平台http://zjtongji.kypt.chaoxing.com(用户名和密码同超星学习通登录账密)进行项目申报,上传《课题论证活页》(附件5),并提交《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2)电子版至各部门、各单位。

2.各部门、各单位于6月23日12:00前完成初审,并填写《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,将电子版、纸质版(加盖公章)提交至教务处。

3.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要求,完成评审工作,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,校长办公会通过,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∶陆富城,办公室:行政楼308,电话:83863033。

 

 

附件:

1.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职教育“十四五”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.pdf

2.浙江省高职教育“十四五”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.docx

3.浙江省高职教育“十四五”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.docx

4.各部门(单位)推荐限额.docx

5.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课题论证活页.docx

6.学校招标项目选题名称.docx

 

教务处    

2023年6月19日


材料提交时间:
2023-06-19至2023-06-25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,点击进入在线申报: